逐筆交易專區ROD、IOC、FOK新制說明
2020/04/15
成交價格決定原則逐筆交易之成交價格按逐筆輸入之買進申報或賣出申報,依下列原則決定之:
1.當筆輸入之買進申報價格高於或等於先前輸入之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依賣出申報價格由低至高依序成交,直至完全滿足或當筆輸入之買進申報價格低於未成交之賣出申報價格為止。


撮合依價格優先及時間優先原則依續成交,買賣申報之優先順序原則決定如下:
(1) 價格優先原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之申報,依時間優先原則決定優先順序。
(2) 時間優先原則:開市前輸入之申報優先於開市後輸入之申報。開市前依電腦隨機排列方式決定優先順序,開市後輸入之申報,依輸入時序決定優先順序。
(一) 實施方式:盤中時段(9:00-13:25)實施逐筆交易,開收盤時段仍維持集合競價。
(二) 委託單種類:逐筆交易時段新增「市價委託單」、「立即成交或取消」、「全部成交或取消」等種類,可提供投資人更多選擇。
1.市價委託單:適用於逐筆交易時段,投資人以市價委託無須指定價格,每次撮合前,市價委託按本公司營業細則所訂原則轉換參考價格,並視為其申報價格。
不得使用市價委託之有價證券如下:
(1)初次上市普通股採無升降幅度限制期間、無升降幅度限制之有價證券,為避免成交價格超逾預期,不得使用市價委託。
(2)依本公司章則規定施以延長撮合間隔時間之有價證券,因採集合競價撮合,不得使用市價委託。
(3)禁止平盤以下融券及借券賣出之有價證券,為避免成交價格低於平盤價,不得以市價委託融券及借券賣出。
2.立即成交或取消(Immediate or Cancel, IOC):適用於逐筆交易時段,IOC委託係指委託即刻成交,未能成交之委託,立即由系統刪除。
3.全部成交或取消(Fill or Kill, FOK):適用於逐筆交易時段,FOK委託係指委託須全數成交,未能全數成交,立即由系統刪除。
依價格種類及存續類別搭配後,逐筆交易時段有6種委託方式供投資人選擇使用:
價 格 | 存續類別 | 新 增 | 適用時段 | |
---|---|---|---|---|
1 | 限價 | 當日有效(一般) | 開盤、收盤、瞬間價格穩定措施期間及盤中逐筆交易時段 | |
2 | 限價 | IOC | NEW | 盤中逐筆交易時段 |
3 | 限價 | FOK | NEW | 盤中逐筆交易時段 |
4 | 市價 | 當日有效(一般) | NEW | 盤中逐筆交易時段 |
5 | 市價 | IOC | NEW | 盤中逐筆交易時段 |
6 | 市價 | FOK | NEW | 盤中逐筆交易時段 |
1.9:00-9:05:以集合競價產生之開盤價作為基準,若第一次撮合無開盤價,則以開盤競價為準。
2.9:05以後:每筆委託往前5分鐘計算滾動式加權平均價。若5分鐘內無任何一次成交價,則以最近一次成交價為標準,若無最近一次成交價,則以開盤競價基準為準。
3.盤中遇瞬間價格穩定措施:自個股9:00後第一次撮合起,若遇實施瞬間價格穩定措施,瞬間價格穩定措施後5分鐘,均以該次瞬間價格穩定措施之集合競價成交價作為基準,5分鐘後恢復滾動式計算加權平均價。若該次瞬間價格穩定措施無成交價,則以最近一次成交價作為標準,若無最近一次成交價則以開盤競價基準為準。
4.投資人於瞬間價格穩定措施期間仍可輸入一般限價委託,不接受市價委託、IOC、FOK委託。進入瞬間價格穩定措施時,本公司系統自動刪除已存在之市價委託。瞬間價格穩定措施期間,比照開收盤,每5秒揭露模擬撮合成交價、量及最佳5檔買賣價量之訊息供投資人參考。
不適用瞬間價格穩定措施有價證券:
1.初次上市普通股採無升降幅度限制期間
2.依本公司章則規定施以延長撮合間隔時間之有價證券
3.當市開盤競價基準低於一元者
(四) 行情揭示資訊:提供「即時交易資訊」及「5秒行情快照」(指每5秒提供行情)。
三、證券交易所-盤中全面逐筆交易專區(點擊進入)